部门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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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介绍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浙江理工大学贯彻执行涉外政策、统一管理和协调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港澳台事务及日常管理等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研究制订学校涉外工作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学校涉外工作的主要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提出对学院(部)外事工作考核办法的建议,管理、指导、协调各学院的涉外工作,参与学校对各学院(部)相关外事工作的考核工作。
四、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需求,在学院的配合下,负责与国(境)外学校发展交流与合作关系、洽谈合作项目;负责与国(境)外合作院校的日常联络及各类合作项目的相关监督和管理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校外事活动,负责受理各类国(境)外人士短期来访的校外申报和校内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接待学校层面邀请的国(境)外人士。
六、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相关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外专、外教的报批、聘用、出入境手续办理、工资发放等日常行政管理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协助学院物色外专、外教人选。
八、负责选派在校学生赴国(境)外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交流学习。
九、负责港澳台学生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师生因公出国(境)申请的初查、校内与校外的报批、护照与签证的申请等相关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团组的行前安全教育以及回国(境)总结工作的管理,负责因公证照的收缴与保管。
十一、
负责校级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对外联系、行程安排、食宿安排、礼品准备等相关出国(境)工作。
十二、
负责国际会议的初审、报批、总结等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
负责学校外事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十四、
负责外事文件的起草及外事档案的收集,做好本部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十五、
负责或组织相关工作的口、笔译工作。
十六、
根据学校涉外工作需要,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调研,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十七、
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以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