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填写指南
注意事项:
1.中外合作办学者务必认真阅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参照此填写指南逐项用中文(除特别要求外)填写申请表所列栏目。
2.填写应采用打印方式。
3.不得删改申请表栏目,如有不适用的栏目,请在该栏目处填写“不适用”或“无”。
4.中国教育机构或外国教育机构多于一家时,可自行复制相应表格部分填写。
5.一份申请表只能填写一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即一个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申请表》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参照本填写指南。
审批机关用栏 | 受理序号: |
收件日期: |
行政决定:□批准□不批准 |
批准书编号: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表
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
【中国教育机构+“与”+国别+外国教育机构+“合作举办”+专业+层次+“教育项目”(如:XX大学与XX国XX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备注:
专业:如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应使用最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规范名称。
层次:选择下表中A-F任一项:
选项 | 层次表述 | 备注 |
A | 本科 | 只颁发中国学历、学位证书或 同时颁发中、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 |
B | 硕士研究生 |
C | 博士研究生 |
D | 学士学位 | 仅颁发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 |
E | 硕士学位 |
F | 博士学位 |
】
中国教育机构名称:【请按照法人证书上的名称填写】
外国教育机构名称:【外国教育机构通用中文译名】
【外国教育机构本国通用语全称】
【外国教育机构正式英文全称】
联系人:【建议填写两个联系人】
联系电话:【带区号的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带区号的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常用电子邮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
一、中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名称 | 【请与封面所填中国教育机构名称一致】 |
地址 | 【×省×市×区×街/路×号】 | 邮政编码 | 【必填】 |
法定代表人 | 【请按法人证书填写】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 |
设立时间 | 【必填】 | 组织代码 | 【请按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
网址 | 【必填】 | 主管部门 | 【必填】 |
类别 | □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必选】 |
□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必选】 |
□其他 (请说明:) |
层次 | □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学前教育【必选】 |
□其他 (请说明:) |
颁发证书 【注意:为中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情况】 | 高等学历:□研究生□本科□高等专科 |
中等学历:□高级中等学历 |
学位:□博士□硕士□学士 |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近三年 在校生规模 【必填】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教师数【必填】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专职行政人员数 |
专职教师 | | | | |
兼职教师 | | | |
教 育 机 构 简 介 | 【此栏请填写: 1.教育机构沿革 2.教育机构基本数据 3.与拟举办项目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情况(重点内容) 4.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5.其他相关内容 (500字左右) |
| (续前 |
已 开 展 合 作 办 学 情 况 | 机构/项目名称 | 外方合作办学者 | 开设专业及其层次 |
| | |
【此栏请填写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编号的机构与项目(注明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编号),校际交流等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请勿填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外国教育机构【注意:此部分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项目情况】
名称 【请与封面所填外国教育机构名称一致】 | (英文) |
(中文译文) |
法定代表人 | 【必填】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注册日期 | 【必填】 | 注册有效期 | 【必填】 |
注册地 | 【必填】 |
地址 | (英文) |
(官方语言)【注:用官方语言填写地址,而非填写官方语言为何种语言】 |
类别 | □国立学校□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必选】 |
□营利性组织□非营利性组织【必选】 |
□其他( 请说明:) |
层次 | □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学前教育【必选】 |
□其他( 请说明:) |
颁发证书 【注意:为外国教育机构情况,而非合作办学情况】 | 学位:□博士□副博士□硕士□学士□副学士 |
文凭:(请说明:) |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请说明在所属国获得承认情况: |
评估认证 情况 | 【外国教育机构或其某一学科专业获得相关机构的评估认证情况,包括评估认证机构名称、评估认证方式、评估机构是否获得政府认可等】 |
近三年 在校生规模 【必填】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年全日制学生名;非全日制学生名。 |
教师数【必填】 | 高级职务 | 中级职务 | 初级职务 | 行政人员数 |
专职教师 | | | | |
兼职教师 | | | |
教 育 机 构 简 介 | 【此栏请填写: 1.教育机构沿革 2.教育机构基本数据 3.与拟举办项目相关或相近专业的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情况(重点内容) 4.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 5.其他相关内容 (500字左右)】 |
在中 国境 内已 开展 合作 办学 情况 | 机构/项目名称 | 中国合作办学者 | 开设专业及其层次 |
| | |
【此栏请填写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编号的机构与项目(注明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编号),校际交流等不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请勿填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其 他国 家和 地区 办学 情况 | 【如实填写】 |
| | | | | | | | | |
三、合作办学事项
拟举办项目名称 | (中文)【请与封面所填拟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称一致】 |
(英文)【请参照合作办学协议中的项目外文名称】 |
办学地址 | 【请填写进行合作办学项目教育教学活动的地址】 |
合作期限 | 【请填写合作有效期(年数)、截止日期(年月日)和协议签署日期(年月日)。注意:此有效期应包括最后一届学生的培养周期,即有效期结束时不应有在校生。】 |
办 学 条 件 【指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涉及的情况】 | 中外合作办学者的办学投入 | 中方 | 【师资、场地设施、图书、设备、资金、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具体解释请参阅《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十条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 |
外方 |
场地设施 | 占地面积 | |
建筑面积 | |
所有权 | □拥有□租赁 |
图书 | 拥有量 | 【必填】 |
设备 | 总值 | 【必填】 |
社会 捐赠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捐赠者 | |
资产数额 | |
用途 | |
其他 资助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 资助者 | |
资产数额 | |
培养目标 | 【指通过合作办学拟达到的人才培养类型规格,请与教育教学计划保持一致】 |
办学规模 | 【指项目举办后,该项目在校生的最大规模】 |
招收学生 | 录取标准 | 【计划内招生请注明录取批次及分数线标准;自主招生填写招生对象、录取条件和标准,包括对学历和外语水平的要求】 |
录取方式 | 【填写“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自主招生”】 |
年招生人数 | 【填写确切数字,不得多于合作办学协议中约定的人数】 |
办学层次 | □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学前教育【必选】 |
办学形式 【必填】 | 面授% |
其他%(何种形式:) |
修业年限 | 【指学制】 |
各自 负责 事项 | 中方 |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填写】 |
外方 | 【根据合作办学协议填写】 |
颁 发 证 书 情 况 【请填写本项目颁发证书情况】 | 中国教育机 构颁发证书 【必填】 | 证书名称 | 【请填写所颁发证书全称(务必注明颁证院校名,勿标明专业)】 |
高等学历证书:□研究生□本科□高等专科 中等学历证书:□高级中等学历 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 其他学业证书(请说明:) |
外国教育机 构颁发证书 【必填】 | 证书名称 | (外文)【请按照实际颁发证书填写全称】 |
(中文译文)【请按照实际颁发证书翻译全称】 |
学位证书:□博士□副博士□硕士 □学士□副学士 文凭证书:(请说明:) 其他学业、专业证书(请说明:) |
其他颁发 证书情况 | 【如实填写】 |
教
育
教
学 | 授课情况 | 中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 | 外方教师 授课所占比例 | 【指外方教师在我国境内授课时数占总时数的比例】 |
师资情况 【如实填写】 | 拟聘中方 专职教师数 | | 拟聘中方 兼职教师数 | |
拟聘外方 专职教师数 | | 拟聘外方 兼职教师数 | |
【此栏请填写: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拟举办的专业; 2.教育教学计划概要; 3.教学管理情况; 4.论证所举办的课程专业在实施地所具有的竞争力和不可或缺性。 (500字左右)】 |
四、内部管理体制
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 【填写:“××项目管理委员会”】 |
管理机构组成 |
| 姓名 | 在管理机构中所任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国籍 | 职业 |
中
方 | | 【指在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所任职务,而非本身行政职务】 | | | | 【所从事的 主要职业】 |
| | | |
| | | |
| | | |
| | | |
外
方 | | 【指在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所任职务,而非本身行政职务】 | | | | 【所从事的 主要职业】 |
| | | |
| | | |
| | | |
|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必填】 |
身份证号码 | 【必填】 |
工作单位 | 【必填】 |
职务、职称 | 【必填】 |
| | | | | | | |
五、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经 费 筹 措 | 收
费 | 项目 | 标准 |
【指拟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对学生收费科目和收费数额。请以人民币计收各项收费,按学年或学期收费。】 | |
|
|
|
生均培养成本测算 | 【如实逐项填写数额】 |
其他 | 【其他筹措经费的渠道及数额】 |
管理 使用 | 【指如何管理和使用各项经费,注意:应当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
| | | | |
六、真实性保证
我保证,在申请表及附件中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
中国教育机构 | 外国教育机构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正楷或打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印刷体或打印) |
【请采用打印方式填写中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 【请采用打印方式填写外国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 |
签名 | 签名 |
【签字人应与上栏所填人员相同】 | 【签字人应与上栏所填人员相同】 |
中国教育机构盖章 | 外国教育机构盖章 |
【必须盖章】
年月日
| 【可以为印章或钢印,如无,请在表后附从未启用印章的说明】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