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6-25   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现决定启动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校内选拔工作。入选人员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资助,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备注:该项目每个选派类别名额为2名,全年共计8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每个选派类别全年各占名额1名,第一批选派结果详见附件1。


二、选派条件

凡我校纺织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全职、全日制在校师生均可报名。

访问学者: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


三、申请时间及安排

项目派出人员统一由学校进行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录取。2023 年第二批人员录取工作网报时间为2023年 9 月 1日至10 日,留学基金委拟于10月底公布最终资助名单,资助资格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

请有意向的师生向所在学院(部)报名。各学院(部)请于8月1日前组织完成各类别人员推荐工作,并将《XX学院(部)2023年创新型国际人才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交国际交流合作处郭老师邮箱guofei@zstu.edu.cn,于9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汇总表纸质稿交国际交流合作处郭老师(1-222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将统一指导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四、项目信息及申请所需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请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2

线上申请时,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7(访问学者、博士后)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8(攻读博士、联培博士)

建议申请人在9月1日正式网申前准备好所需材料。


五、外语水平要求

师生在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详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六、咨询

其他详细信息,请查看留基委官网“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相关资料,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若有疑问,请联系国际交流合作处郭老师。联系方式:guofei@zstu.edu.cn1530581312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6月2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版权所有:2013 浙江理工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行政楼2楼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