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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浙江理工大学国际化办学一级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国际化工作量核算及国际化办学先进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2-07   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度二级单位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和财务决算的各项要求,需对各学院(部)2021年度国际化办学一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核算国际化工作量,并评选国际化办学先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际化办学一级指标完成情况评价

1)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浙江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二级单位年度分类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理工党202132号)2021年初下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附件1:国际化办学一级指标),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牵头,联合人事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对各学院相关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220211220日前,各二级单位完成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系统填报。

①根据上级部门对加强外籍教师管理的要求,对“外国文教专家、外籍专家”指标(总分5分)的评价进行微调:外籍文教专家、外籍专家的数量或增幅评价占比80%,上限4分;学院对外籍文教专家、外籍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质量占比20%,上限1分。请在实际完成情况一栏,对本年度学院外教人数、外教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性描述。

②国际化办学目标任务部分指标完成情况需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2)。

3)网上申报结束后,请各二级单位及时关注系统审核反馈信息,并按要求完善数据上报。

2.国际化工作量计算基础数据采集

   (1)数据采集: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国际化工作量化标准(2020年修订)(附件3),请各学院(部)122316:00上报2021年各学院(部)国际化工作量核算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2)国际化工作量核算和反馈:本次国际化工作量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各学院(部)上报的具体数据进行核算,初步核算的结果将于20211230日前反馈给各学院(部),最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上报学校人事处和计财处审核。

3.浙江理工大学国际化办学先进评选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国际化办学先进评选名额和候选条件》(附件5),请各学院(部)于2021122316:00前将国际化办学先进推荐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上报国际交流合作处。

4.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肖秀丽(1-224室)

邮箱:xiaoxl@zstu.edu.cn,联系电话:86843078


附件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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